中新社廣州8月9日電(方偉彬 任敏)記者9日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(下稱“廣東高院”)獲悉,2016年至2020年的五年間,廣東法院助力97家企業(yè)破產重整、其中12家是上市公司,共審結破產案件12364件,淘汰落后產能、出清“僵尸企業(yè)”5000余家。
2016年8月8日,廣東高院成立全國高級法院第一個破產審判庭。截至2020年,廣東形成了“1+2+6+3”的審判新格局。除廣州、深圳等兩個中級人民法院設立了破產法庭外,佛山、珠海、中山、惠州、茂名、汕尾等6個中級人民法院設立了破產審判庭,佛山南海法院、東莞第一法院、中山第一法院等3個基層法院也設立了破產審判庭。
數(shù)據顯示,廣東法院破產案件辦理數(shù)、出清“僵尸企業(yè)”數(shù)、重整成功數(shù)、“執(zhí)(行)轉破(產)”案件數(shù)等均居全國首位。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由25個月提速到12個月以內,快速審理的案件則在6個月內完成。
2016年至2020年,廣東法院通過破產和強制清算處置國有“僵尸企業(yè)”2677戶,占全國司法出清國有“僵尸企業(yè)”的三分之一;依法助力深圳中華自行車公司、德澳航空上市公司、惠州創(chuàng)成發(fā)展公司等一大批在廣東乃至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危困企業(yè)實現(xiàn)再生和轉型升級,其中德澳公司重整案裁定進入重整后,僅用36天即批準了重整計劃。
值得關注的是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破產清算案,2021年2月2日,廣東高院裁定全面終結該案破產程序。作為中國首例非銀行金融機構破產案,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破產案國際影響力大,涉及國內外債權人和職工人數(shù)眾多,各種矛盾交匯。
該案首創(chuàng)聘請國內外中介機構參與破產清算工作,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、香港孖士打律師行及廣東君信律師事務所等三家知名機構,協(xié)助處理清算工作和境內外法律事務。該案還創(chuàng)新債務追收和財產分配方法,統(tǒng)一指定58家法院執(zhí)行,開創(chuàng)了全國法院統(tǒng)一指定、同時執(zhí)行的先例。(完)